国有资产管理
【概况】
2018年,双流区国资办内设国资政策法规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科、统计评价与绩效管理科4个科室,在合理界定企业功能定位基础上,对区属国有企业从改革、发展、管理、监督等方面分类施策,增强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国有公司融资平台向投资运营转型】
双流区国资办筹措资金,确保资金链不发生断裂,实现融资提款164.76亿元,融资综合成本6.56%,其中9月5日成功发行双创债,为双流区首例;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探索转型发展,初步思考 “投融建管运一体化” 片区综合开发模式,推动实行封闭运营,向投资运营转型。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编制】
双流区国资办围绕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印发出台 《成都市双流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意见》 《成都市双流区国资办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办法》 《成都市双流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区属国有资产监管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若干规定 (试行) 》。
【国有公司财务监督管理】
双流区国资办在原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基础上,修订完善 《双流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深化国有公司财务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严格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强化财务控制,按照 《会计法》 《企业财务通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控制财务风险;依法依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借助中介机构专业力量对国有公司实施财务监管,提高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特别是公司大额资金须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按权限审批;严格国有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区属国有公司新开设银行账户需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监管机构审批;配合审计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督促公司按审计部门要求,有计划开展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内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双流区国资办按照区政府授权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修订出台 《双流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 《双流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作为双流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本制度;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全区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83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69.99亿元,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77.89亿元;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促进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采取抽查方式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规范单位资产管理。 (王久斌马麟何静蒋涛曾凯周洪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