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
【概况】2020年,双流区统计局抓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及工业、农业、投资、服务业、能源等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数据“来之有源、据之可查、查之可信、真实可靠”,强化统计基础,加强基层统计标准化建设;完善和建立部门统计管理体系,确保各地数据与上一级汇总数据衔接、综合统计数据与部门统计数据科学衔接;指导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由中央财政或省、市、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负责建设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化系统,指导统计信息化建设。
【统计报表管理】双流区统计局严格执行国家报表制度、国家统计标准重点抓好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统计调查;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要领域、重点区域监测评价,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加强与部门协调,重要事项相互沟通,争取部门配合开展专项调查;注重对各部门、镇(街道)统计人员业务指导,规范统计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工业与能源统计管理】双流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经济、能源环境及有关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要领域的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和分析研究,负责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全社会能源消费量核算;参与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清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时纳入统计;了解工业经济重点镇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统计人员解决统计工作中具体问题,指导统计业务,为统筹城乡发展做好统计服务;加强统计在工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监控职能,分析现状,把握趋势,发现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研究应对措施,提出对策和建议,增强经济运行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驾驭和调控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水平。
【农业统计管理】双流区统计局负责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统计调查、监测、审核及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条件、经济作物生产情况、设施农业生产情况、茶叶、水果及食用坚果生产情况、林业生产情况、渔业生产情况的统计调查、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负责全区农林牧渔总产值核算;加强农业统计台账审核,夯实农村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统计联网直报,组织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审核、分析。
【服务业统计管理】双流区统计局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服务业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统计调查、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参与评估全区旅游产业、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工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社会发展、科学进步领域的统计调查、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承担全区妇女儿童两纲监测,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综合核算管理】双流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负责组织各专业统计开展数据质量管理,负责重要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统计数据;负责全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负责全区主要统计指标对外发布,负责全区统计科学研究,负责产业功能区统计监测,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监督管理】双流区统计局加大执法力度,拓宽检查领域,加强与监察、司法、法制办联合执法,规范基层基础统计;依法统计,强化数据质量,构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统计人员恪守“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职业道德,用好统计调查权、信息管理权和执法检查权。
【统计信息化建设】双流区统计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负责统计数据库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信息网络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统计调查数据资源管理,负责全区统计计算机网络和数据的安全保密,承担统计调查数据处理,指导镇(街道)信息化建设。
【统计服务】双流区统计局深化统计改革,做好重点课题研究,抓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调查研究,发挥决策参谋作用;做优、做精统计产品,按时发布《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统计年鉴》,定期提供《统计简报》《统计月报》,加强“每月一情”分析监测;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做好扩大内需统计监测;抓好应急统计监测,探索建立统计应急体系。
【依法统计】双流区统计局研究出台《双流区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措施》,促进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及人员高度重视、全面认识统计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从严管统治统;创新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举办双流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培训班,邀请统计专家、高校教授为全区86名镇(街)及部门学员授课,并组织559名“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分层分类组织镇(街)及部门统计人员参加工业、服务业、商贸业、房地产及建筑业统计培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检查全区358家规上工业、50家规上服务业、50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的数据质量,要求上报数据存在差错的企业修正数据;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选派2名统计系统中层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与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16家规上企业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
【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月,双流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4月,全区9个镇(街道)、118个村(社区)普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成。5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确定,普查经费和物资落实。双流区于6—7月完成区级普查试点,7月区、镇(街道)两级普查骨干参加省、市综合试点工作交流会和业务培训会,8月完成普查地图绘制和普查小区划分并完成“两员”队伍组建,9月完成区级、各镇(街道)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业务培训,10月11—31日普查员入户摸底调查,11月1—15日短表登记、上报,11月15—30日长表抽样、登记、上报,12月开展数据审核、验收,完成长表行、职业编码。(王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