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概况】
2019年,双流生态环境局落实中央、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力,探索创新环境治理有效举措,推进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双流生态环境局完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臭氧污染控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保障服务,获成都 “世警会” 卓越贡献单位称号。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双流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召开联系会4次,制定实施改革要点10项 (其中重点改革事项1项,即双流生态环境局创新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及职责分工) ;双流生态环境局内改革事项4项,包括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建立动态更新的大气污染源污染排放清单、加强扬尘专项整治,创新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及职责分工,完成双流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双流区深化改革工作获得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表扬。
【环境监测】
双流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大气、水体、噪声、饮用水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双流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执法依据,全年完成环境空气质量4个降尘点、2个降水监测点、地表水环境质量3个市控断面、声环境质量3个功能区、107个区域噪声、14个交通噪声监测点、5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9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2家成都市VOCs企业和25家规模以上入河排口监测和数据上报。双流生态环境局被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评为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污染源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环评审批】
双流生态环境局以建立高效环评机制为主线,以护航重点项目为引领,以精准审批、精准服务、精准监管为抓手,深入开展 “放管服” 改革,推行项目环评审批承诺制试点,持续提升环评服务质量,保障清华紫光、通威太阳能、加德纳航空等11个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双流生态环境局全年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184个 (其中承诺制环评批复82个) ,总投资100亿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354个,总投资611亿元,满意率100%。
【环保督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主办件148件,完成整改148件,完成率100%;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回头看” 移交的163件环境问题,完成整改156件,完成率95.7%;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涉及协办整改任务28项全部整改完成,2018年央督 “回头看” 反馈意见涉及市级部门牵头、双流区协办整改任务6项全部整改完成;省环保督察问题48个,整改完成48个,完成率100%。
【环保考核】
双流区出台 《成都市双流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实行月考核制度,对排名后二位的镇 (街道) ,实行加倍扣分;坚持每日开展落实情况督查巡查,对同一点位同一类问题重复三次以上 (含三次) 的,移送区纪委监委;制定 《成都市双流区2019年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 ,层层压实责任,将环保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考评任免的重要依据,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2019年全区目标绩效考评。
【环境执法】
双流生态环境局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结合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 “清废行动2019” 、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餐饮环境综合治理、夏季臭氧层污染防治、铁路沿线涉污企业综合整治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执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和司法移送等多种手段依法查处,全年生态环境问题立案处罚90件,查封1件,处罚金额342.79万元。
【环境信访】
双流生态环境局依法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全年收到信访投诉1602件、比上年下降25.70%,其中大气污染1154件、噪声污染202件、水污染68件、其他178件。所有信访投诉均按时限查处和回复,信访回复率100%。
【自然保护地 “绿盾2019” 行动】
双流生态环境局根据 《四川省 “绿盾2019”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和 《关于印发 〈成都市 “绿盾2019”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的函》 要求,制定 《成都市双流区 “绿盾2019”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按部门职责对毛家湾森林公园、银榕森林公园、黄龙溪风景名胜区梳理核查,完成成都市对黄龙溪风景名胜区强化监督督察;利用新闻媒体公开 “绿盾2019” 专项行动信息,公布举报电话 “83721000” ,鼓励公众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杨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