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 双流年鉴2019

  【概况】

  2018年,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成都市双流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体制,主要行使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双流区纪委(监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15个室(部)和机关党委。

  【2018年双流区纪委(监委)领导名单】

  书⠀⠀记:杨云芬(监委主任)

  副书记:⠀曾大鹏⠀⠀舒建军

  常⠀⠀委:张腾宏 ⠀敖邈  冯科  赵兴荣

  【双流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3月5—6日,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讨论区委书记讲话,审议通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工作报告。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于2017年11月启动。2017年12月,省、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审定同意《双流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1月,双流区完成区检察院21名编制划转、19人转隶。2月9日,成都市双流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同步完成监委班子成员选任,撤销成都市双流区监察局以及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按照“三不增加”原则在区纪委(监委)转设3个纪检监察室。11月,按照成都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安排部署,双流区监委向各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派出监察办公室与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同步完成监察办公室人员配备,实现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纪检组织建设】

  双流区纪委(监察局)于1月启动派驻机构改革,撤销原有55家区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33家区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不再保留区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内设纪检机构(法检“两院”除外),整合设立20家区纪委派驻纪检组。6月,双流区委审议同意《关于加强双流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落实双流区纪委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  《双流区纪委派驻机构编制职数方案》  《双流区纪委派驻机构人员配备方案》;按省、市纪委要求,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派驻机构以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形式开展工作,派驻机构改革正式方案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步审议实施,完成编制划转。6月底,20个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组建并开展工作。7月,原纪检监察机构36人完成对外交流。

  【党风廉政建设】

  双流区纪委(监委)全面压实“两个责任”,主要从坚持清单定则、强化述责述廉、组织社会评价、开展约谈问责等方面着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发《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对党风廉政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层层承接责任任务,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分别与区委、区政府领导签订责任书,将主体清单管理延伸到134个村(社区);强化备案抽查制度,全年抽查备案3719项;实行“两个责任”分项考核,统一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分类通报表扬,约谈排名靠后单位,区委相关领导先后约谈2017年主体责任考核排名末位的镇街和后3位的区级部门以及社会评价后3位的镇街和部门分类排名末位的12位主要负责人。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双流区纪委(监委)紧扣省、市相关要求,紧盯节假日、重大事件等节点,对区级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49个,制发《督办整改通知书》39份,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15个部门和镇(街道)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财经纪律方面问题53个;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查8个采购单位2017年度34个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情况,涉及采购金额3590.11万元,发现问题40个,集中约谈7家采购单位负责人,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双流区纪委(监委)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6人,全部通报曝光。

  【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双流区纪委(监委)履行案件审查和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手续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肃执纪,文明办案,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构筑“三道防线”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精细化初核保障职务犯罪案件快查快移》  《明流程、建机制、实现法法无缝衔接》等经验做法得到省、市纪委监委领导肯定性批示。双流区纪委(监委)全年立案195件225人、立案数同比上升13.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6人,处理非党员村(社)自治组织人员10人,受处分人员中有县处级16人、乡科级18人、一般干部10人、村(社)两委干部78人、其他普通党员和监察对象64人;践行“四种形态”,开展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309人次、占比62.6%,开展党纪政务轻处分128人次、占比25.9%,开展党纪政务重处分28人次、占比5.7%,司法机关刑事判决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29人、占比5.9%;立案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10件13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1人。

  【“微腐败”专项治理】

  双流区纪委(监委)制发《双流区治理“微腐败”实施细则》,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组建7个专项治理督导组,通过工作督导、明查暗访、电视问政、特邀监督等措施手段对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推诿扯皮、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明察暗访73次,监督检查157个单位,深入村(社区)、基层站所走访54次,走访群众189人次,通过个别谈话、走访了解和单位自查自纠等方式发现问题44个;筹办4期阳光问责问廉节目,先后曝光问题7个,倒逼问题整改,整改成果惠及群众3万人,推动实现社会效果和政务环境双提升。双流区纪委(监委)  “微腐败”案件立案112件136人,查处71件91人,开展“一案双查”23件2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9件47人,形成强大震慑。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双流区纪委(监委)强化警示教育,编印警示教育读本《临渊之鉴》,摄制警示教育片《人生没有回头路》,组织党员干部5000人次参观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针对性组织职务犯罪庭审旁听警示教育2批240人次,通报典型案例11起53人;突出社会宣传引导,维护“清廉蓉城”双流分网站,策划活动23期、专题8个,自办栏目2个,更新消息2279条,“廉洁双流”微信公众号刊发条目516条,制作播放“阳光问廉·双流面对面”  “清风领航·双流观察”等栏目11期,制发《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清单》宣传手册1.2万份、“对群众不能说”海报1500张;注重对外宣传,在市级媒体刊发双流区党风廉政宣传稿件208篇,在省级媒体刊发36篇,在中央级媒体刊发29篇;持续开展党纪党风、家风家规等廉洁文化主题活动,举办“天府文脉·家风传颂”主题文化展并受到省、市纪委(监委)领导肯定,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报道;完成“田家英纪念馆”、双流烈士陵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基地和黄龙溪镇“三县衙门”市级官德文化教育基地升级打造。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

  双流区纪委(监委)总结前期开展“信访两化”工作经验,制定并下发《成都市双流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全区信访举报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信访举报抽查回访制度》,开展信访举报件回访抽查3次,向承办单位反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双流区纪委(监委)全年来信、来访、网络和电话举报362件次,移送案件线索204件,转立案28件,处分33人,信访举报量呈现平稳态势,越级反映继续大幅度下降34.2%,“信访两化”建设成效初步显现。(罗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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