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概况】
2018年,双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是区委、区政府主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政策法规科。
【民族团结进步】
双流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新颁发的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等民族政策法规;组织召开双流区少数民族亲情服务团工作会,来自甘孜州各区县驻双流干休所 (8个) 、州级机关干休所、西藏干休所的所长、业委会主任、党小组组长代表参加会议;开展各民族 “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建设活动,实现城市民族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开创社区民族团结新局面;充分发挥驻双流少数民族老干部懂政策、会管理、威信高等优势,创新组建民族宗教协理员队伍,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双流区被评为四川省 “民族工作先进单位” ,广都社区评选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双流区针对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实际,在东升街道白鹤社区建立双流区少数民族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区政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并在部分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镇 (街道) 司法所设立少数民族法律咨询处;主动适应城市民族工作发展新趋势,依托西南民族大学建立少数民族语言人才库;委托西南民族大学对双流区民族工作概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校区合作、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活动提供依据。
【宗教场所建设管理】
双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结合重大节日、 “两会” 期间、敏感时期等,组织区食安办、区公安消防大队、属地镇街分管领导、佛教协会负责人,深入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宗教工作问题解决,稳妥处理黄龙溪镇大佛寺露天大佛整治、应天寺灵骨位商业资本介入等突出问题,依法取缔龙桥社区伊斯兰教礼拜点;做好中央宗教工作督查迎检,组织召开各类会议20次;查找涉及安全方面隐患20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
双流区开展生态寺观免费赠香启动仪式,由区民宗局、区佛教协会筹措资金制作的 “淋香” 免费下发到佛、道教场所,抵制烧高香、大烛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安全隐患等弊端,劝阻不文明敬香行为,建设生态寺院,为水更绿、天更蓝贡献力量;将永祚寺、应天寺纳入精品寺院试点进行打造,对所有宗教场所厨房、厕所进行改造,完善部分宗教场所消防设施,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宗教事务管理】
双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于4月18—22日组织佛教开放寺庙主要教职人员到湖北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学习考察,6月13—17日组织道教开放场所教职人员到武当山学习考察;组织各教派负责人参加成都市民宗局组织的新修订 《宗教事务条例》 专题培训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不定期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宗教法规和场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引导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严守教义教规,彰显宗教服务社会、热心公益的优良传统,确保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赵荣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