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 双流年鉴2019

 民政事务

  【概况】

  2018年,双流区民政局在推进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实施社区营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创建等中,向上争取资金143万元,拓宽资金渠道;新增登记社会组织33家,共有依法登记并正常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共493家;组织开展社工免费考前培训1000人次,新增持证社工177人,较上年增长321.82%;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成双简线等行政区划边界联检及地名规划,并配合完成 《成都市地名录》 编著;开展元旦、春节 “送温暖” 和扶贫帮扶,发放慰问金128.36万元、御寒棉被625床;临时生活救助663户1056人次、发放救助金123.13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52人次;安康孤困儿童被高等院校录取16人,本科上线率33.3%,较上年提升5.5%;为62名大、中学生提供 “阳光圆梦” 助学金20.05万元。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

  双流区深化院落居民自治制度以及村 (居) 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居民自治,在全市率先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134个村 (居) 委会均持有 “特别法人身份证” ;推进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投入资金315万元 (2018年发放100万元,2019年发放215万元) ,资助37个社区营造项目,带动81个社区开展社区治理活动;制定 《镇 (街道) 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的建设实施方案》 ,试点启动东升、西航港、黄甲、黄龙溪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多功能一体基地。双流区民政局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深化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和社区发展机制,实施72个公益创投示范项目,拟带动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广泛开展,形成 “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 的社区治理格局,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10月,双流区举办 “2018年全国社区发展与社区营造——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创新与变革” 高峰论坛,奠定全区社区发展治理全国性高度。

  【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

  双流区实施社区 (村) 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减灾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公共减灾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经济的基层综合减灾服务,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双流区 “十三五” 期间建成50个综合减灾标准化社区 (村) ,每年建成10个综合减灾标准化社区 (村) ,截至10月底有10个社区 (村) 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一次性全部通过验收。

  【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成立】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聚焦社会组织无序发展、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双流区民政局参照省、市社会组织党建管理构架,向区委组织部申请设立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 。双流区民政局落实 “三同步” 工作法,将党建工作嵌入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全过程,进一步实现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同步指导、同步推进、同步提升。

  【“低保”救助】

  双流区坚持 “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两榜公示、审批的程序办理,做到镇街入户调查率100%,新增低保入户抽查率100%,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漏保现象;镇 (街道) 、社区 (村) 同民政干部、民政协理员签订 “主动发现” 目标责任书,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信息长期公示制度。截至11月,双流区有城乡低保1697户2894人,支出1726.53万元,月人均补差达520元。

  【“五保”供养】

  双流区综合福利中心按照特困人员供养管理要求发放五保供养金531.69万元、护理费137.89万元、服装费36.93万元、特困人员死亡一次丧葬费35.38万元,按照孤困儿童供养管理要求发放孤困儿童保障金110元;分别于3月和8月下拨300元∕人经费到各镇 (街道) ,由各相关镇 (街道) 组织采购,为特困人员购买春、冬服装;对孤儿实行集中供养、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模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全部送入学校就读,中、轻度残疾儿童进行肢体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重残疾儿童实施特殊治疗和监护,超龄孤儿依法安置;定期为集中供养的112名老人和19名孤儿发放日常生活用品,开展体检、节日慰问、集体会餐、心理咨询等活动,全天开放图书室、健身室、娱乐室;印发 《成都市双流区关于领取社保金的特困人员处理指导意见》 ,指导全区在12月1日前清退106名特困人员。

  【医疗救助】

  双流区严格执行五保、孤儿住院、门诊全额救助政策,城乡低保、精简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及低保边缘群众按比例救助,最低救助达75%;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993人次、救助金额400.12万元,实施重大疾病社会援助241人次、援助金额107.8万元,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援助42779人次、发放金额630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

  双流区社会关爱援助中心筹款124.32万元,其中通过组织 “党建促社建” 三年行动—— “党员+365” 微公益活动,筹集95.12万元;协助受困家庭开展网络众筹,筹集14.15万元;开展个案帮扶,同时发挥两级中心、三级网络作用,指导镇街级中心利用在地资源,开展庇护性援助,协助九江街道关爱援助中心筹集15.06万元。双流区社会关爱援助中心截至11月共援助66户困难家庭,援助金额79.71万元。

  【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双流区民政局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完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创建,对区内儿童实施关爱的同时于5月举办 “我们长大了” ——纪念汶川地震及 “安康家园” 公益项目十周年活动,接待 《人民日报》  《中国日报》  《工人日报》 等中央、省、市、区级主流媒体40家逾100名中外记者,展示 “安康家园” 公益项目实施十年取得的成就。

  【孤弃儿童和五保对象大排查】

  双流区综合福利中心深入家庭抽查,查阅档案资料、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情况,核实综合福利中心养育的19名孤儿和社会散居的18名孤儿情况,并电话抽查询问孤儿监护人和经费保障情况;抽查全区散居特困人员情况,做到经费保障到位,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无死角,动态管理,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规范,档案管理规范,防范重大风险漏洞。在特殊群体儿童巡查中,双流区综合福利中心制发给各镇街的巡查台账记录册获得市民政局推广。

  【婚姻及收养登记管理】

  双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增设婚姻登记永安分中心,在西航港和公兴再增设两个巡回点,全区共有登记处4处,分中心覆盖辖区并辐射周边镇、街,解决群众不能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婚姻登记处全年接待来访人员2.5万人,办理各类证件12688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6336对、离婚登记3497对,办理补领结婚登记2525对、补领离婚登记312对,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份,办理收养登记15件,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

  【殡葬服务】

  双流区殡葬改革服务站落实惠民政策,接收惠民补贴申请2279份,审核审批2279份,其中普通群众2168人、特殊对象111人,拨付资金1157437元;开展殡葬服务,截至11月底接运遗体1127具次,悼念厅租赁413次,特需服务若干次,向财政上交服务费1345670元;追缴2016年、2017年公安系统存放无名遗体费用217万元并于7月上缴区财政局,1月1日至10月1日处理无名尸遗体存放费用76301元。

  【老龄工作】

  双流区民政局完成双流区敬老模范村 (社区) 创建,于12月27日以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认定东升街道紫东阁社区等72个村 (社区) 为 “双流区敬老模范村 (社区) ” 。双流区按照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50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标准,为13629名80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834.26万元,为5家养老机构中的447张床位发放服务性床位补贴66.09万元;开展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为主题的 “敬老月” 慰问活动,慰问老年人5.3万人次,发放慰问金或购买慰问品413.5万元,获成都市2018年 “敬老月” 活动先进单位通报表扬;开展 “成都市第十七届老年艺术节” 双流分会场活动,推进老年群众文化均衡发展,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获成都市第十七届老年艺术节完成情况通报表扬;结合 “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为362名空巢 (留守) 老人开展助老探访服务,并将空巢 (留守) 老人中享受低保、散居五保、重点优抚、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列为重点关爱对象,获成都市2018年度空巢 (留守) 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通报表扬。双流区代表成都市接受四川省检查组开展 “十三五”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规划实施情况及第五轮敬老模范县 (市、区) 创建中期评估检查,获一致好评并获成都市通报表扬。 (董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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