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管理
【概况】2020年,双流区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净增森林面积140亩,森林蓄积量4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20.79%增长到20.86%;林地保有量3.3万亩,林业总产值25.85亿元。双流区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山头长机制,对全区森林资源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综合防控能力提升建设,截至年底连续34年无较大级别及以上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应施监测面积3.3万亩,实际监测面积3.3万亩,监测覆盖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经过防治成灾率零;对全区范围内提出申请的种子、花卉、苗木等生产场所进行产地检疫,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38份,产地检疫率100%。
【森林资源保护】双流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双流区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双流区202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对78.97亩国有林和300.6亩公益林落实管护人员管护,发放中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0.47万元,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区补植补栽,栽植红枫、天竺桂280株;结合全区乡村振兴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在黄龙溪镇嘉禾村、黄水镇白塔村实施森林植被恢复项目,总投入630万元,用于打造新村道路和节点;深入开展公益林地保护,确保公益林地保护资金发放到位;完成对全区古树新一轮挂牌、普查,全区古树67株,无名木;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地报征15起,依法核减林地20公顷;协助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证128张,采伐林木蓄积3300立方米;指导业主依法流转林地使用权400亩。
【野生动植物保护】双流区农业农村局开展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发放防控指南,疫情期间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于2月24日通过的禁食野生动物决定,推动完成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并依法予以补偿;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及驯养繁殖经营主体开展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1次;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继续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基地建设及救护,取得良好成效;开展2020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取得全区连续两年生物多样性监测报告,进一步完善多样性数据库。
【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双流区农业农村局指导镇(街道)与管护人员签订退耕还林管护协议,落实退耕还林管护职责;组织人员采取抽查方式开展退耕还林检查验收;通过“一卡通”发放中央、市级、区级补助资金,发放各级资金126.29万元。
【林业科技推广】双流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科技赶场、科普培训、科普咨询、科普宣传、科技服务等系列活动,抽派科技人员24人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5种8200份,接受咨询280人次,培训林农200人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都市现代林业发展。
【森林管护行政执法】双流区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全年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10个、涉及面积4.9358公顷,违法违规采伐林木案件4个,林木蓄积40立方米,违法案件查办率100%,同时妥善调处涉林信访纠纷。
【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双流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2020年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灭火督导组来川督导工作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压实各级各环节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抓好防火期特别是“春节”“清明”“五一”和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双流区农业农村局于4月22日组织开展全区2020年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演练,5个重点镇街道分别开展演练4次;组织全区相关人员参加为期3天的全国森林防火指挥员视频培训,12月组织扑火队员95人次开展技能与安全培训,组织20名指挥员开展扑火指挥员培训;开展防灭火宣传,发送森林防火短信100万条以上,在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电视滚动播放防火宣传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7.3万份、倡议书2万份,制作发放宣传册2000册,张贴《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通告》970份,张贴宣传海报300份,新设立标牌1300个,悬挂宣传标语460幅,出动宣传车1300车次,小喇叭宣传10340次,开展进林区、进校区、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112次;牵头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落实防火网格化责任体系,完成牵头专项整治当年目标任务;编制完成《双流区2021—2030年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王义建 李俐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