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衙门
秦时,李冰治水筑修都江堰,自此润泽天府数千年。江水自都江堰而下, 经过成都,浩浩荡荡地流淌至黄龙溪镇,风平水阔,碧波映白帆,风景十分宜人。为了能够充分利用水资源灌溉田地,黄龙溪镇的人们在金华庵下的府河拦河筑堰,引水灌溉农田,可惜由于年久失修,河务废弛。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彭山县令张凤翥有意在黄龙溪重新修建水堰。 因为历史上黄龙溪地处彭山、华阳、仁寿三县交界地,三县区划相邻,地 势犬牙交错,于是张凤翥会同华阳县令姚仁寿、仁寿县令陈奉兹共同商讨修复古佛堰一事。三县县令共同勘锦江水势后决定修堰,利用府河水灌溉农田,引水分灌华阳、仁寿、彭山三县田地。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十月,古佛堰兴工修建,至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 竣工。古佛堰以竹笼、条石砌坝,从都江堰流下来的锦江水经 过古佛堰分水工程,又分出许多分水口,江水穿过华阳、仁寿、彭山三县 境内,流到各农户的田头,可灌溉良田上万亩, 当地民间歌谣传唱 :“庙 宇横骑古佛堰,古佛堰水灌良田。”
清代“蜀中三才子”之一的张问陶①对惠泽三县的古佛堰水利工程大 加赞许,作诗吟道 :
石乱篙声碎,滩平竹影留。
小山全贴地,尺水亦行舟。
疏柳通官堰,层檐凸寺楼。
故园今渐远,依舵一回头。
古佛堰关系着当地农业生产和民众生活的命脉——水源,修好以后, 引发了一系列后续管理问题。因为古佛堰地处三县之交界处,那么古佛堰 和引水渠的维修费如何分摊?又由谁来收取各家各户的分摊费用?古佛堰 引水应该先开哪个分水口,分水口下游谁先放水谁后放水?为了更好地管 理古佛堰,三县知县再次聚会黄龙溪,共同决定在此设立一个管理机构, 由三县轮流派员值守,主要负责古佛堰的堰务管理,防止古佛堰堰头被洪水冲毁,保证引水主渠一直有足够的水源。这个三县共设的衙门,被当地 百姓呼之为“总爷衙门”。
“总爷衙门”成立后推出了首任总爷,并明确了总爷权限,其下又设 立堰长、沟长,并议定堰、沟的具体管理办法。总爷由三县轮坐,直接裁 决和处理三县的水利纠纷等。堰长专驻堰头,防秋水之泛涨,随时修筑保 护。经费专人掌管,堰长责之沟长,沟长责之水户,按亩完成缴纳,并核 实报销。同时议定了章程, 明确水费管理。据清光绪版《仁寿县志》记载, 对筒口 “仍分上中下三则,自堰口至丰泽洞为上则,自仁谊筒为中则,自清良筒至堰尾为下则。因其则 以定经费,每亩岁派上则银一 分五厘,中则银一分,下则银 五厘”。
古佛堰水利设立管理机 构,明确管理办法,各堰长、 沟长履行各自职责,总爷定期 开会,完善堰务的管理。每到
大春① 生产大量用水时节,总爷衙门统一安排各筒口放水时间,各筒口下 的沟长负责沟下所属各段田用水开掘,将安排提前向所属农户公示,依顺 序进行。任何人不得中途截水或提早开掘田口,若有违反,则加收水费。 如果水户之间发生矛盾冲突, 沟长需及时出面调解, 遇到沟长无法调解的, 则由所在县的堰长裁决。这种办法推行后,三县农户没有再为用水问题发 生矛盾和纠纷。
用水的矛盾解决了,但其他问题又凸显出来。由于黄龙溪属华阳、彭山、 仁寿三县交界,有“一足踏三县”“一鸡鸣三县”之说,所以治安管理一 直以来是个难题。加之黄龙溪自古为码头,每天有数百艘船只往来,有上 千人出入, 人员构成十分复杂, 治安混乱, 让三县施政者十分头痛。华阳、 仁寿、彭山三县的知县再次聚集黄龙溪,他们认为要解决问题,只有三县 再度联手,共同治理。
三县约定赋予总爷衙门更多的职责和管理权限, 要求衙门不只是管水, 还要管人、管事、管治安,确定在黄龙溪设立衙丁,负责交通、安全、刑事等相关事宜,划定黄龙、龙爪、鸡翅、白马、马头、虎岩 6 个村为具体的管辖范围。后来,有人将这 6 个村子连成一副对联 :“黄龙穿山伸出龙 爪抱鸡翅,白马临江勒转马头望虎岩。”
从此,不管是在哪个县的地界上发生的案件,均由总爷衙门统管。特 别是刑事案件, 衙门有权先逮人控押, 查清经过, 再移各县刑律诉讼部门, 以量刑定罪。对于小偷盗窃等,先逮人拿赃,再解各县依法处置。一般的 交通、治安、打架斗殴等, 赋予总衙和衙丁就地处置权, 或教育, 或罚款, 或关禁闭。三县定期划拨工作经费。对解交的各种罪犯,及时核准处置, 不拖时间。三县的县丞不管公事再多,也要定期派出巡检深入黄龙溪各村 调查。如此一来,黄龙溪的治安风气大为好转。
到了民国时期,华阳、仁寿、彭山三县对黄龙溪的管理基本沿袭清代 管理办法,但是不再叫“总爷衙门”,改叫“华阳、仁寿、彭山三县联合 办事处”,还增设陆警、水警等,全部工作由三县办事处统一组织。不过, 当地百姓依旧习惯称之为“三县衙门”。三县衙门在社会治安最为复杂的 古码头和古街地段张贴各项管理规则,经常派出警员巡逻古街、水道,一 旦发现不安定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三县衙门作为管理华阳、仁寿和彭山三地交界区域的派驻机构,不但承担着对地方水利工程等的监督维护职责,还要协调处理三地的人、事、治安等社会问题,三县共管共治,确保了一方平安。
1993 年至 1995 年,双流县文管所对三县衙门进行全面修复。整个建 筑为传统木结构,小青瓦屋面,坐西向东,分为大门、天井、正堂及左右 厢房。大门为重檐歇山式屋顶,面阔 3 间 10.85 米,进深 1 间 4.1 米,通高 4.75 米 ;天井为狭窄长方形,长 13.95 米,宽 3.8 米 ;正堂为抬梁式和穿斗 式梁架,歇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面阔 3 间 7.88 米,进深 3.6 米,通高 5.75 米,是申诉、审案、刑讯,甚至收押的地方。摆放在衙门门口右边的 大鼓是登闻鼓,挝登闻鼓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直诉方式之一。通道左边,墙 面书有“君子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代表了传统文化中经典的政德观。通道右边是揭示栏,记载了引锦江水灌溉三县万亩良田的事迹, 展现了三县衙门为民办实事的历史。
2006 年 12 月,三县衙门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 护单位,这是全国唯一保存完好的三县衙门,也是封建社会县级衙门珍贵 的历史标本。2016 年,三县衙门被打造为成都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参考资料】
1. 光绪版《仁寿县志》。
2. 民国版《华阳县志》。
3. 中共双流县委宣传部、蜀风牧山文化旅游走廊指挥部、黄龙溪省级风景名胜区 管委会编 :《古镇黄龙溪》,巴蜀书社, 2006 年 9 月。
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双流县委员会编:《双流文史资料选辑 •第二十辑》, 中国文史出版社, 2013 年 11 月。
5.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志编纂委员会编 :《黄龙溪镇志》,方志出版社,2019 年 1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