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 双流年鉴2019

机构编制管理

  【概况】

  2018年,双流区有各级行政机构56个,包括党委工作部门11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工作部门23个、政府派出机构5个、政协机关1个、法院1个、检察院1个、工商联1个、镇(街道)12个(其中街道6个、镇6个);有行政编制1709名、实有行政人员1926人,其中区级机关行政编制1089名、实有1248人,政法专项编制265名、实有257人,12个镇(街道)行政编制355名、实有423人。双流区有事业机构270个,其中群团8个、参公29个、区级一般事业机构221个、镇(街道)事业单位12个,核定事业编制10983名、实有10052人,其中群团参公事业编制43名、实有45人,参公事业编制1011名、实有838人。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抓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在2017年解决职责边界不清、执法协作不畅问题基础上,通过学习考察和调研座谈,向区委提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开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编制,统计分析各部门行使处罚权,梳理行政处罚事项2621项,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范围论证,明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边界;加强协同配合,逐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加强能力建设,打造精干高效综合执法队伍;健全统筹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改革难点问题。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抓好转变镇(街道)职能促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对全区12个镇(街道)开展全域调研,重点了解职能职责现状、办事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工作运行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关于加强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镇(街道)职能转变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镇(街道)职能转变促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情况报告》  《关于镇(街道)职能转变工作的有关建议意见》等有关材料;根据镇(街道)调整后的职能定位和履职重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进一步深化职责清单制度建设,明确具体承办机构;系统梳理镇(街道)职能职责,明确划分镇(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产业园区(功能区)、社区之间的权责界限。

  【行政机构改革】

  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组织开展机构设置和运行现状大调研,完成全区56个行政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调查摸底,做到“职能清、机构清、编制清、人员清”,建立机构编制“全生命周期”档案;紧贴双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产业发展重点、民生工作需求,制定党政群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方案及机构改革框架,为机构改革奠定基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涉及全区17个部门112项许可事项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模式;印发《区行政审批现场勘验工作暂行办法》  《关于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促进审批监管执法协同联动的暂行办法》  《关于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下沉到各镇(街道)办理的工作方案》,镇(街道)办理下沉许可事项695件;形成区“仅跑一次”事项清单,834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84%实现“仅跑一次”,并创新开展“一次都不跑”改革;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调入区级目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政务公开定期开展督查与通报;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基础硬件和网络平台框架建设,完成2227项处罚权执法流程梳理。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成都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要求,制定《双流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30项区级管理权限逐一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措施;通过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将7个部门11项涉企证照统一整合实现“三十二证合一、一照一码”,拟将11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实现“四十三证合一”。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事业机构设置和运行现状摸底,建立全区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档案,为改革做好准备;按照中央、省市机构改革要求,草拟《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建议方案》。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维护,实时更新数据信息;根据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要求,在全面开展自查基础上,实地督查6个镇(街道)和6个区级部门。(谢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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