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池建设
广都县自汉元朔二年(前 127)设置以来, 历汉、晋、宋、齐、梁、北周, 其间经过几度分合徙治,至隋仁寿元年(601),因避讳更名双流。唐龙朔 三年(663),分双流县地复置广都县。双流县剩下的土地大部分位于江安 河以南,为便于管理,移治所至今址附近。东至清泰村五皇庙、西至烈士陵 园、北至北关粮库、南至双流中学校门, 总面积不足 1 平方公里。 ①历唐、宋、 元至明朝初年,双流县城均为土城。
明正德年间(1506— 1521),双流知县王 培修城墙,初具城池的规模, 但仍为土城,其周长 2 里有余,合 486 丈,土墙高 7 尺有余。 ②
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双流知县杜方伟,会同教谕文和、李节,主 簿王惠等人倡议,更土城为砖城。在原版筑土城的基址上,“以石为基,而 砌之以砖”,这是双流历史上第一次用砖修筑城墙。工程于当年隆冬破土 动工,次年季春工竣城成。墙成后,周长 440 丈,厚 1 丈,高 1 丈 5 尺, 上加要墙(雉堞) 3 尺,总高 1 丈 8 尺,东西广 50 丈,“望之巍然如金城”。 而且还立了 4 个城门:东曰“广都”,南曰“保民”,西曰“双江”,北曰“好义”。
至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知县杨文林改筑北门于城西北隅,在施 工时,因掘土发现唐时铜钱“开元通宝”,认为这是个吉兆,所以北门修 成之后放弃了原来“好义”的名字,改称“开元”门。同时,在城四周挖筑城壕,以恃险固。明末,整个双流城焚于战乱。
清顺治十七年(1660),川西战乱后双流虽稍有复苏。清政府任命的第一任双流知县袁景先上任履职,县城内竟然连办公的地方也没有,只好在一座叫“三圣寺”的破庙里办公,吃饭也只能在离寺庙很远的百姓家“吃 转转饭”。为表谢意,袁景先许诺在以后的田赋中“蠲免”。清康熙六年 (1667),双流因为土旷人稀被撤销建制,并入新津县。残存的城墙砖石陆 续散失殆尽, 整个城池变作废墟, 荡为荒原, 成为外地流民暂时的栖身之所。 再后, 变为乱葬荒冢, 县人习惯称呼为“北坟坝”。清康熙十一年(1672), 王士祯途经双流,在《蜀道驿程记》中记录当时的双流县城,残垣断壁、 渺无人迹、荒烟蔓草、虎迹纵横。
清雍正八年(1730),复置双流县。清乾隆三年(1738),知县黄锷在 故城南端另择址重新筑城。此次筑城先建东、西、南、北 4 个城门“以资 防卫”,未大规模兴修。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知县徐曰明始重建城墙, 并拓展清乾隆三年(1738)黄锷所圈定的界址,计周环长3里2分,合572 丈又 7 尺,高 1 丈 3 尺。在黄锷所筑的城门上,添立 4 个城楼,4 个门 名为东“丛桂”、南“淳化”、西“顺城”、北“安福”,城下环以壕沟。由 此奠定今天双流县城的基础。清同治元年(1862),知县冉长春在 4 个城门 共添修炮台 5 座(南门共置 2 座)。清光绪六年(1880),知县彭琬培修和 加固南门城楼。随着时间推移,县城内的官署、学署、祠庙、会馆等建筑 择地而修,并形成了按方位命名的东、南、西、北街 4 条正街,城市格局 日渐成型。
1911 年,四川掀起保路运动,同志军与清廷巡防军多次在双流地区战
斗,四门城楼曾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15 年,稍加修葺。1935 年,双流 县成立城工委员会培修城垣,挖淘城壕。挖淘后的城壕总长 589 丈,河面 最宽处 2 丈, 最狭处 1.6 丈, 最深处 8 尺, 最浅处 6 尺。 ① 培修墙身, 并以城门方位改名, 嵌石为额, 东为“东明门”,南为“南昌门”,西为“西 安门”,北为“北平门”。
1956 年,经温江专员公署批准,双流县拆除城墙,拓宽城址。后来,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飞速发展、人口增加,县城不断向四周扩建拓展。
【参考资料】
1.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双流县志( 1911— 1985)》,四川科 学技术出版社, 2016 年 11 月。
2. 贾大泉、陈世松主编 :《四川通史》,四川人民出版社, 2010 年 3 月。

